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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上午,琴溪镇行政 执/法中队在开展日常“三线四边”巡查工作时发现,琴溪河河边有两起非法采砂行为。 执/法人员立刻赶往现场并制止该行为,责令当事人当场倒回已装砂石,同时对采砂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告知其私自采砂行为的严重后果。 为有效地遏制境内非法采砂现象,切实加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近年来,琴溪镇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逻和不定期夜间突击巡查,一旦发现非法采砂等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我县2018年1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砂治超工作的通告。 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泾县河道采砂许可证》一律不得进行河道砂石开采活动。 凡未经许可,擅自进行采砂行为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取得《泾县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开采总量、采砂能力、作业方式和期限等进行开采; 需要改变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事项的,应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由县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责令行为人进行修复或生态损害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为全文
警方提示 矿产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 未经许可均不得进行开采 同时小编在此 呼吁广大群众 增强环保意识 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 共同守护泾县这个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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