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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泾检法治小课堂再开课!——走进泾县中学 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11月27日,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董海燕带领院团支部和未检干警一行五人前往泾县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董海燕首先就校园犯罪预防、校园安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与该校领导进行交谈,并表示希望能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发展。 随后,未检干警结合宪法宣传,给该校高一、高二年级的300多名学生带去了一堂以“犯罪离我们有多远”为主题的法治课。针对高中生的自身特点,干警从犯罪的定义和刑事责任年龄入手,利用一个个案例分析了在青春期易发的犯罪和青春期应该警惕哪些潜藏在身边的危险,传授防犯罪、防性侵等方面的知识,并劝诫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多学习宪法知识,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屋外寒风瑟瑟,阶梯教室内,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参与讲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检察官姐姐语言幽默,讲课内容浅显易懂,让他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了自护知识,受益匪浅,今后也会多多学习宪法等法律,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情况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讲课过程中,未检干警向参与讲座的同学们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手册》300余份,各类奖品20余份。 二、未检干警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泾县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们来到泾县皖南第一街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回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冬日的寒风抵挡不住干警们普法宣传的热情,现场气氛热烈,共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手册》100余份,《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余份,答疑解惑10余次。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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