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泡泡网友: 你好,对于你反映的“城区内有面馆开业营业”这一情况,我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暂停全县住宿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第3号)》要求,我局于2月2日起抽调 执/法力量,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巡回检查、入户宣传、张贴通告等措施。目前我县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暂停经营。仅少部分店家报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备案后,允许提供网络订餐服务,避免消费者出行,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持续开展对餐饮服务行业的日常巡查与排查,落实第3号通告的工作要求。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若发现有违反通告要求的行为,请及时拨打0563-5101726、5100505反映。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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