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委信息员 发表于 2020-06-23 18: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红星雅园小区,有业主私自占用消防防火安全通道和公摊面积,将公摊面积占为己有的问题”的来信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劝阻。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业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有,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干净、通畅。根据《消防法》第28条、第60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均可向报县消防救援大队请求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感谢上级领导关心。但是许多问题都向物业反映了,马上两个月了,一点反应都没有。还有这个向消防救援大队反应,麻烦怎么联系他们?是打119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