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帖文反映情况,我镇予以了调查核实。您所说的一户评为国家文物国保级,是作为国保查济古建筑群单体之一的刘宏子(志)宅,此宅一进三间坐西北朝东南,建筑面积63平方米,一字前墙,青石门坊,堂厅五列木柱方形青石柱础,堂厅两边各有一间正房,小方格门窗,上有走马楼,建于清代,该建筑已被列入国保单体名单。 而根据现场查看及根据国保档案甄别,您指的那半边历史建筑是查宏斌宅,此宅不属于国保查济古建筑群单体之一刘宏子(志)宅文物建筑本体范围内。 一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对历史悠久的的老建筑也十分关注。下一步,我镇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文物保护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文物建筑及历史建筑按程序予以申报。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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