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使用道具 举报
泾县-住建局 发表于 2022-3-2 17:02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剑气冲天 发表于 2022-9-23 11:53 法制社会,以法办事。 物业缴费,亦在此类。 非常好的贴文,支持!
人生如梦123 发表于 2022-3-1 23:58 建议:《林苑小区》物业管理处,在发出缴纳物业费《通知》的同时,应该将泾县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批文同时发出 ...
义夫义 发表于 2022-9-7 17:19 感谢支持。问好!
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2-3-4 10:47 问的好!支持!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2-10-4 21:25
义夫义 发表于 2022-3-4 19:44
义夫义 发表于 2022-3-4 19:34 《林苑小区》在收取物业费时,应该将泾县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批文同时发出公示,让业主明白缴费的依据。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2-10-10 22:10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问好!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回复
评分
发帖
在线时间:8:30-17:00
19805636665
下载APP客户端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