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经我局房管中心了解,您反映的林苑小区属于业主自治管理小区,根据《泾县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泾价综〔2012〕63号文件精神,实施细则中第六条之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对照县发改委、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公布的指导性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书面约定,报县发改委、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目前,我县物业费收费标准为:多层收费共分三级,一级服务0.55每平方,二级服务0.40每平方,三级服务0.25每平方。高层共分二级,一级服务0.85每平方,二级服务0.65每平方。同时实施细则中第十条之规定:每年定期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建议您向属地幕桥社区和业委会了解具体情况。
泾县住建局
202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