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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日前 泾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 依法对该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 泾县水务局原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传树以涉嫌*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刘传树在担任泾县水务局副局长、泾县青弋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法人代表)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故意逾越职权并纵容他人盗采河沙,充当他人违法盗采河沙的“保护伞”,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他人盗采河沙放任监管,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罪。
关于公开征集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群众举报线索,泾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以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9人,目前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至2018年,以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在泾县、旌德、黄山等地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以行业规矩的名义骗取他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扣除高额利息及上门服务费、手续费,后期通过暴力、威胁、纠缠、滋扰、协商、诉讼等方式讨要债务。
为彻底查清以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全部犯罪事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该犯罪团伙根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是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泾县公安局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2、凡是遭受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违法犯罪团伙欺凌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3、凡曾包庇、纵容黄伟伟、邾根旺、童振江等人违法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应主动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案件线索一经核实认定,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563-5101865或110 2、来访、来信地址:宣城市泾县公安局副一楼扫黑办 3、联系人:张警官 150 0563 6812 刘警官 182 5630 3630
文章来源:泾县人民检察院、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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