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尹某某儿子致沈阳市民的一封信
发生在2020年年底的沈阳新冠疫情,在沈阳市党和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极短的时间内控制了疫情。我作为本次新冠确诊患者尹某某的儿子,对于此次由我母亲引发的疫情向沈阳市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对党和政府、医护人员为我的家人积极治疗表示深深的感谢,对于为此次疫情无私奉献的公职人员、医疗人员、广大人民群众表示由衷的感谢。
而此次疫情让我永远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我的母亲。自疫情??爆*发至今我母亲都已经逝去,网络上从没有停止过对我母亲的责骂,因次有必要向沈阳市的市民有个详实的交代,请广大市民甄别我的母亲到底错在哪里?
第一,关于隔离的问题。我母亲于2020年11月29日由韩国返沈根据防疫规定集中隔离14天。因不知当时关于归国人员的隔离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以在于洪区某宾馆即将结束隔离时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时14分43秒主动给社区打过电话(电话号:xxxx2030)咨询解除隔离后是否需要继续居家隔离事宜,得到的口头答复是不需要!并在通话结束后主动加了社区工作人员名为“xx的方向”的微信,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了自己的详细信息,诸如航班信息、入境时间、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及家庭住址等详细情况,根据微信记录来看,社区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母亲居家隔离。然后在宾馆解除隔离的当天,2020年12月13日签署解除隔离通知书的时候,我母亲询问在宾馆工作的疾控人员是否还要继续居家隔离,得到的答复:可以自由活动,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出示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给对方看就可以!当日12月13日我母亲一行三人自行打车回到家中。基于以上的原因,我母亲在解除集中隔离回家后,开始了正常的社会生活活动。
第二,关于隐瞒行程的问题。我母亲确诊后,我最早看到的是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于2020年12月24日零晨1时8分通知公告中,明确写出我母亲12月21日两次乘坐出租车到谱康医院就医。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官方网络上又出现了另外一个版本的行程轨迹信息,说我母亲12月21日未外出。从而引发了各大媒体、网络平台、微信群、朋友圈都在声讨和指责我的母亲隐瞒行程。官方网站出现两种版本的行程轨迹,造成我母亲被责骂,我母亲是不是太冤了?
第三,关于去了五家医院的问题。我母亲是误以为感冒所以就近去了秀水诊所,没有好转又去了谱康医院,然后去了四院。因四院医生说该院无救治能力又去了医大一院。18日晚去沈阳医学院附属二院是因为我外甥女扁导体发炎有糜烂症状所以深夜陪同孩子去的急诊就医。我母亲就是六十七岁的普通老人,身体不适本能反应就是去医院就医,得什么病那是医生的责任。我母亲就医其间不论是小医院秀水诊所到大医院沈阳四院都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看诊医生都未曾怀疑过我母亲是新冠病毒感染。有网友责骂我母亲明知感染故意传染他人,何其冤枉?如果我母亲真能做到未卜先知,就能早期得到正确治疗,她怎么可能失去宝贵的生命?
第四,我还想说的一个事实是:我母亲于2020年9月18日到达韩国后一直与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爱人和孩子同我母亲于2020年11月29日一起回到沈阳、隔离期间同居一室、一起解除隔离,一起生活直至12月18日因我爱人的姥姥病逝所以我爱人带着孩子离沈。我爱人和孩子作为密接一直在隔离中,经过十五次的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到现在也都是阴性,她们接触过的所有人的几次检测结果也都是阴性,说明她们没有被感染。那么我母亲的感染源究竟是哪里呢?
我们家只是普通的工人家庭,我母亲是一个六十七岁的普通百姓,虽然没有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是一生遵纪守法,也不敢违背国家政策。如果抛开她境外回国的身份去看,她的行程也就只是一个老太太的日常生活而已。她不会明知得了新冠还到处走传染给自己的亲人传染他人。当宾馆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不用居家隔离后,也是放松了警惕性,认为五次检测都是阴性就忽略了得新冠肺炎的可能性,所以回国解除隔离后放心的进行了一系列的必要的生活活动。我母亲发病时我们做为子女没有在她身边,没有及时注意到她的身体情况,没有处理好也有责任。但是如果社区人员、医院的医护人员可以再认真负责一点执行防疫的规章制度,我想病毒的传播也不会发展到这种严重程度,从疫情开始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对网络上媒体上各种指责的声音和威胁谩骂的短信,我无数次想过要站出来说明情况。但是基于当时的大方向是全民集体抗疫,我不想因为我们个人的情况给政府给公众造成混乱。目前沈阳疫情得到控制,各方面平稳,选择现在说出事实,不是为了辩解什么,只是想给大家一个交代,以当事人的角度告诉大家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大家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给我母亲一个正确的评价。最后,再一次对于此次疫情的发生表示十分抱歉,对于在疫情一线奋战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和最崇高的敬礼。
2021年2月3日
来源: 沈阳1号病例尹老太儿子
编辑:王亚平 马少剑
统筹: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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